近日,我中心发现部分职工存在伪造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严厉打击骗提套取行为,我中心加强审核缴存职工提交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佐证材料,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对职工提交的契税发票、合同备案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要在网上进行查询,并与房产、税务部门或者开发商进行核对;二是对职工提供的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要与放款银行进行核实;三是对以装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通过与负责装修的公司或者个人核实,并到房屋装修现场进行核验;四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真实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证核实,除要求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将职工骗提的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档案(系统),自违规发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五是通过河池电视台、中心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危害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请公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2017年1-3月份,我中心共发现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13起,通过严格把关,坚决制止职工持伪造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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