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于职工住房消费,防止职工住房公积金被挪作他用,今年3月21日,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执行现场核验的通知》(河金管〔2017〕16号),对缴存职工以装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审核缴存职工提供的装修住房证明材料之外,一律到房屋装修现场进行核验。
在职工房屋装修现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亲自核对装修房屋的座落与地址的一致性,查看房屋装修进展和施工情况,询问房屋装修的时间、装修费用,拍下装修现场图片,并将房屋装修现场图片作为装修住房提取的佐证材料。
通过对装修住房进行现场核验的方式,确保了职工装修行为的真实性,有效防范了一些职工通过伪造虚假装修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维护了制度和政策的严肃性,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