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7日至8日,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组一行5人,莅临我中心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查阅档案、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工作是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的一次专项检查。
4月8日上午,检查组召开了检查情况反馈会。会上,中心副主任覃仁惠汇报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检查组一致认为我中心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特别是中心班子成员高度重视风险防控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资金安全和队伍廉洁放在首要位置,在工作中做到两手抓、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提高,各项防控措施得当,业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清晰,规章制度完整,干部执行有力,风险防范到位,促进了业务工作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共同推进,更好地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创新式发展,为广大干部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保障。在检查中,检查组还针对我中心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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