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计促扩面强管理
河池市审计局对住房公积金审计延伸到缴存单位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日益增多,资金运用规模不断增大,河池市审计局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近期,市审计局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至201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延伸至缴存单位,强化资金监管,促进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
一、抓好审计重点,揭示存在问题。
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性质和特点,河池市审计局找准突破口,突出审计重点。一是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管理规范为突破口。重点审查公积金中心是否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是否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是否单设账户,账户是否单独核算,有无资金混收混支的问题。二是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归集为突破口。重点审查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净资产、资金管理情况。三是以住房公积金运营效果为突破口。重点审查住房公积金收入、支出、增值收益、贷款质量和风险等问题,揭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营问题,防范资金运行风险。
二、创新审计方法,延伸审计促归集。
为全面掌握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提高审计质量,2014年,河池市审计局积极创新,拓展审计范围,延伸审计到缴存单位,会同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环江、都安,东兰、巴马、凤山等县的部分医院和非公企业,审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情况,有无不建不缴、少缴漏缴等问题。对存在“不建不缴,少缴漏缴”的行为,市审计局当场责令其整改,并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单位充分认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具体要求,是单位审计合法合规的重要依据,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双赢措施,应当为职工建缴。对宣传解释政策无效、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住房公积金催建通知书》、《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建缴。通过延伸审计,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知晓度,形成法律威慑力,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开展,使部分非公企业和医院为职工、聘用人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权威。1—10月,广西都安康音电子厂、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等49家非公企业和事业单位为5300多名职工和聘用人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已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858个,缴存人数13.8万人,缴存覆盖率达到了83.45%。
三、提出切实建议,促进规范管理。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河池市审计局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促进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核算、法规稽查、办公室综合业务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该中心先后制定了《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等11个管理制度和办法,强化内部控制,严格资金监管,规范工作行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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