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未建单位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我中心对我市未按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经我中心相应的县(市、区)管理部电话催建或发函催建后,部分单位在规定限期内仍未办理,现将未建的单位名单公布下:
未建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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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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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池市广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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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池永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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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池市华宇互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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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凤山县良利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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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巴马县物资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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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巴马县水电修配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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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都安县建兴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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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化县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 |
特此通告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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