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2012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这是该中心继2009年度后连续第四次被评为优秀单位。
201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提出的“六为”“六不”要求和“五大工程”目标,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并实施符合本单位业务管理特点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以“岗位职责明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绩效考评标准化、监督检查常态化”的“五化”管理模式,促进干部执行力有效提升。同时,深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建设部提出的“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的要求,全面加强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积极加强政策宣传、依法强化归集,简化业务流程,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率,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
至2012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已达2695个,缴存人数达 128197人,比上年增加4597人,缴存覆盖率从上年底的74.10%上升到76.86%,上升了2.76个百分点;全市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4.93亿元,累计支取22.44亿元,余额达22.49亿元,同比增长17.89%;累计向13263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63亿元,累计收回4.97亿元,余额达13.66亿元;累计向市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671.54万元,实现了管理工作的“上档进位”目标,住房公积金在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建设“幸福河池”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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