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实行延期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的通知

2025/03/28 1.3w 阅读 413 点赞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实行延期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第十九条“鼓励各地延期扣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商品住房项目缓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在项目首栋单体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前缴清。

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和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9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