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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对河池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2021/08/10 1.7w 阅读 125 点赞

复人大代表函〔2021〕1号


对河池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蓝如帅等6位代表:

你们在河池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倾斜支持2020年脱贫摘帽县开展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建议第3号)收悉,经与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指挥部成员单位协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都安县在自治区下达都安县2021年第一批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农房改造任务共1500栋的基础上,自我加压乡村风貌提升改造任务578栋。截至2021年6月底,都安县2078栋农房改造任务、涉及100个村屯“三清三拆”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共完成项目投资7273万元。

由于历史以及自然条件等原因,产业发展基础差、底子薄,经济总量偏小,可支配财力不足是我市多县(区)的共性问题。据初步估算,十四五期间全市乡村风貌提升“两高两道”示范带需进行农房特色塑造20902栋,按均价3.5万元/栋计算,需要投入资金73157万元,其中都安县兰海高速农房特色风貌塑造6955栋,需投入资金24342.5万元。据了解,我市各县(区)近年来财政资金极度紧张,地方项目配套资金筹措非常困难。在此情况下,我市今年以来仍采取了以下措施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工作。

一是加大请示汇报力度。我市领导多次在自治区组织的座谈会、现场会以及自治区调研工作中,向自治区领导汇报我市市情及存在困难,争取到上级更多支持。今年自治区对地方“两高两道”示范带村屯农房特色塑造补助资金已从原定的0.5万元/栋提升到0.9万元/栋,如果能按自治区部署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还可再获得0.1万元/栋的奖补资金。同时,积极协助相关县(区)向自治区申请调整年度任务指标,都安县由2021年原任务指标6955栋调整为1500栋,无形中也减轻了基层项目推进和筹资压力。

二是多方争取筹措资金。我市领导多次带队赴南宁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项目资金支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般债券)的通知》(桂财建〔2021〕58号)文件,2021年全市获自治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2个,补助资金1900万元,相比2020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2个、补助资金600万元,分别增长了83%、217%,其中都安县2021年获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个、补助资金250万元(2020年都安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0个、0补助资金);2021年全市获自治区屯内道路硬化项目21个、补助资金420万元,相比2020年自治区屯内道路硬化项目4个、80万元,增长了425%,其中都安县2021年全市获自治区屯内道路硬化项目3个、60万元补助资金(2020年都安县自治区屯内道路硬化项目0个、0补助资金);2021年全市获自治区村屯公共照明项目265个、补助资金530万元,相比2020年村屯公共照明项目192个、补助资金384万元,增长了38%,其中都安县获2021年村屯公共照明项目30个、补助资金60万元,相比2020年村屯公共照明项目18个、补助资金36万元,增长了67%。此外,都安县2021年还获得高岭镇复兴村村容村貌提质改造项目150万元补助资金、行政村规划编制补助资金60万元、百旺镇、拉烈镇、澄江镇、地苏镇、高岭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补助资金787万元。

三是加大部门统筹协调力度。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申报广西乡村风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7月初共获自治区下达资金6361万元,计划建设项目11个(因资金刚下达,目前项目还未开始实施);市自然资源局明确各县(区)补充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和应得投资收益后,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用于项目所在行政村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60%。同时,指导各县(区)乡村风貌建设资金从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旱改水项目、土地开垦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获得的指标收益中解决。此外,市自然资源局还统筹旱改水项目资金、两高两道示范带农房改造补助资金牵头实施了都安县板岭乡永仁村九么、留洞、瓦洞、中间屯41栋农房特色塑造项目和村屯人居环境整治;市林业局积极争取自治区绿委办“绿美乡村”试点项目,倾斜安排到2020年脱贫摘帽县。2021年安排 “绿美乡村”建设工程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6个绿化美化示范村屯建设,其中有3个安排在2020年脱贫摘帽县实施(都安2个,大化1个),任务占比50%。

尊敬的蓝如帅等代表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主要是认真制定落实自治区财税、金融、产业、用地、人才等政策的配套办法,推动人口、土地、就业社保、资金保障、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积极争取把2020年脱贫摘帽县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桂西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带、自治区小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自治区重点小城镇建设发展工程、乡村旅游融合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大盘子。

二是积极争取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自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等中央和自治区层面可投入2020年脱贫摘帽县乡村风貌改造的补助资金。

三是压实市县政府筹资责任,完善市级财政分成政策,适当向2020年脱贫摘帽县倾斜,力争每年从市财政预算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乡村风貌提升工作。

四是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资金性质不变、计划安排不变、归口管理不变”的原则,整合涉及乡村风貌提升的各类资金和项目,积极为2020年脱贫摘帽县争取中央专项和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形成科学规划、集中投入的合力。

五是加强各县(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筹使用,实施清理整治“空心村”和“增减挂”工作,提高土地出让和“增减挂”收益返还县(区)的比例,用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

六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更好推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农村普惠金融改革,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构建乡村风貌提升多元投入格局。

七是按照国家、自治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建立集体经济投入机制,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提取一定资金用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积极发动企业、社会捐助和其他民间资本投资乡村风貌提升,支持农村成立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对环境整治类、资金投入不大和技术含量不高类项目进行自建、监管、运维。

感谢人大代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8日

承办人:陶华

联系电话:189778255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河池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

府督查室,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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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