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河池市市本级金城江城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的公告

2021/01/11 1.9w 阅读 166 点赞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池市市本级金城江城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的批复》(河政函〔2020〕150号)精神,现将河池市市本级金城江城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公布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标准: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1368元(含1368元)。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标准: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3147元(含3147元)。

三、新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标准为: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4720元(含4720元)

四、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标准:每户每年补贴3000元。

 特此公告。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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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