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池海事局集资建房 购买对象的公示

2021/01/11 1.3w 阅读 82 点赞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6﹞40号)的规定,我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22号)的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池海事局集资建房购买对象游波等30户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就游波等30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共7天(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1日)。对以下申购家庭户的有关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反映,并于2021年1月22日前直接送达河池市房改办。河池市房改办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河池市住建局一楼房改管理科,联系电话:0778-2290103.(公示信息将同时在广西河池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hechi.gov.cn/)上公示。)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河池海事局-参加集资方式建设住房职工住房状况汇总表.xls


河池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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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