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调整江滨丽景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报告收悉。经审查,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关于河池市2008A-A-06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河建规意字〔2009〕3号)、《关于江滨丽景酒店综合楼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河住建设字〔2019〕44号)文件要求和原审批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经审查,本次报来的该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中,各项指标均符合我局原规划条件和审批要求,同意按照本次报来的设计方案实施建设。
二、除上述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外,其他仍按照我局原审批要求实施,未经批准同意,不能擅自调整。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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