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22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09〉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复审符合购买广西拓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方式建设职工住房)申购条件的曾慧等284户家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于2018年12月17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宜州区房改办(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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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房改办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
邮编:547000
联系电话:0778-2290103
附件:广西拓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方式建设职工住房)申报人员审核通过名单(曾慧等284户职工住房状况汇总表)
河池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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