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公告公示

河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暂缓划转税务部门代征的通知(河人防办字〔2018〕30号)

2018/11/06 6.2k 阅读 157 点赞

各县(区)人防办: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暂缓划转税务部门代征的通知(桂财税〔2018〕3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财税[2018]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暂缓划转税务部门代征收的通知.pdf

                                           河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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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