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住房〔2018〕11号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在物业管理小区升挂国旗的通知
驻金城江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便函﹝2018﹞77号)精神,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国庆节期间在服务管理小区内高处且明显的地方升挂国旗、张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的宣传标语,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关于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便函﹝2018﹞77号)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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