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各级各类幼儿教师专业水平,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7月3日至4日举办第二届河池市乡镇公办及全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河池市教育局主办,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下设赛务组、后勤组、宣传组、安保组等机构,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此次大赛分县级选拔赛和市级比赛两个阶段进行。县级选拔赛自大赛通知下发之日起已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市级比赛在各县(区)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进行。
二、参赛对象
全市乡镇公办幼儿园及全市民办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三、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以幼儿园为参赛单位,每个参赛单位由4人组成参赛团队,每人分别参加一个单项赛并参加团体赛,不能跨园组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相关县(区)教育局及相应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大赛分为乡镇公办幼儿园组和民办幼儿园组进行奖项评比。
四、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日14:00-15:00,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大门门厅(金城中路415号)。联系人及电话:李姿谕,18978291505。
(二)报到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单位证明(盖有本人工作单位和本县教育局公章),证件与报名名单不符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五、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1.乡镇公办幼儿园比赛时间:2023年7月3日。
2.民办幼儿园比赛时间:2023年7月4日。
(二)比赛地点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多功能室。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的获奖选手和单位由河池市教育局颁发证书。比赛奖项设置具体如下:
单项奖、团体奖和优秀指导奖。
单项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数量分别为参赛总人数的10%、20%、30%、40%),每个获奖单项授予一名指导老师优秀指导奖并颁发证书。
团体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数量分别为参赛总人数的10%、20%、30%、40%),每个获奖的团队授予两名指导老师优秀指导奖并颁发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舞蹈参赛选手自备U盘及能插放U盘的迷你播放器;弹唱参赛选手抽签后将自备的曲目(一式六份)提交工作人员;主题绘画参赛选手自带绘画工具材料。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期间,领队、选手的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选手和领队等人员住宿自行预定。比赛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三)各县(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督促所有参加活动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将对进入校园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凡发烧、咳嗽者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在室内需佩戴口罩。因学校场地有限,参加活动人员所乘车辆不能驶入校园停放。
(四)请各县(区)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发到我局基教科邮箱:hcjyjjjk@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山 洁,2107155。
附件:1.第二届河池市乡镇公办及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方案
2.第二届河池市乡镇公办及全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名额分配表
3.第二届河池市乡镇公办及全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报名表
河池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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