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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二届河池市乡镇公办及全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3/04/25 1.6w 阅读 60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各级各类幼儿教师专业水平,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7月3日至4日举办第二届河池市乡镇公办及全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河池市教育局主办,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下设赛务组、后勤组、宣传组、安保组等机构,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此次大赛分县级选拔赛和市级比赛两个阶段进行。县级选拔赛自大赛通知下发之日起已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市级比赛在各县(区)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进行。

二、参赛对象

全市乡镇公办幼儿园及全市民办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三、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以幼儿园为参赛单位,每个参赛单位由4人组成参赛团队,每人分别参加一个单项赛并参加团体赛,不能跨园组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相关县(区)教育局及相应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大赛分为乡镇公办幼儿园组和民办幼儿园组进行奖项评比。

四、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日14:00-15:00,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大门门厅(金城中路415号)。联系人及电话:李姿谕,18978291505。

(二)报到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单位证明(盖有本人工作单位和本县教育局公章),证件与报名名单不符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五、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1.乡镇公办幼儿园比赛时间:2023年7月3日。

2.民办幼儿园比赛时间:2023年7月4日。

(二)比赛地点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多功能室。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的获奖选手和单位由河池市教育局颁发证书。比赛奖项设置具体如下:

单项奖、团体奖和优秀指导奖。

单项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数量分别为参赛总人数的10%、20%、30%、40%),每个获奖单项授予一名指导老师优秀指导奖并颁发证书。

团体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数量分别为参赛总人数的10%、20%、30%、40%),每个获奖的团队授予两名指导老师优秀指导奖并颁发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舞蹈参赛选手自备U盘及能插放U盘的迷你播放器;弹唱参赛选手抽签后将自备的曲目(一式六份)提交工作人员;主题绘画参赛选手自带绘画工具材料。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期间,领队、选手的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选手和领队等人员住宿自行预定。比赛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三)各县(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督促所有参加活动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将对进入校园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凡发烧、咳嗽者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在室内需佩戴口罩。因学校场地有限,参加活动人员所乘车辆不能驶入校园停放。

(四)请各县(区)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发到我局基教科邮箱:hcjyjjjk@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山 洁,2107155。

附件:1.第二届河池市乡镇公办及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方案

   2.第二届河池市乡镇公办及全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名额分配表

      3.第二届河池市乡镇公办及全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报名表

                  河池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印发 

(网络传输)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