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评比安排
(一)举办单位。
1.主 办:河池市教育局。
2.承 办: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
(二)评比安排。
1.报名及材料报送:6月11日前。
2.专家组评审:6月19-20日。
二、评比原则、范围及名额
(一)评比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职业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比范围。
“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活动(以下简称市级评比)的参评范围为全市高等职业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驻地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三)参评名额。
市级评比按照参赛名额设特等奖(参赛名额10%)、一等奖(参赛名额20%)、二等奖(参赛名额30%)、三等奖(参赛名额40%),不设下限,评定结果可以空缺。设组织奖若干。获得市级教学成果等次的单位和个人名单,由市教育局公布,颁发相应证书。
市级评比实行限额推荐,推荐限额根据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办学水平、办学质量、研究实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高职院校10项,五星级中职学校8项,三星级中职学校5项,其他中职学校2项。各单位(学校)在给定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
(四)评比结果运用。
本次市级评比结果将作为我市向自治区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依据。
三、评定条件、程序及材料报送
本次市级评比将参照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条件及程序(详见附件2)进行。
各推荐单位(学校)须按要求报送下列材料:
(一)推荐单位材料。
单位推荐申报成果等次的公文1份,2021年市级评比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3)、2021年市级评比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件8)作为附件。
(二)成果材料。
每项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市级评比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3)一式6份。
2.2021年市级评比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4)一式6份。
3.2021年市级评比申报书(附件5)一式6份,填写说明见附件6。
4.教学成果报告一式6份。
5.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除教材、著作提供样书1份外,其余材料按类型编排并提供目录清单,装订成册,总页码不得超过100页),具体要求见附件7。
6.U盘1个(内含材料1—5电子版),以“推荐排序—推荐单位—成果名称”命名,内容包括:材料1—4电子文档,材料5文件夹(须有:材料目录、各种证明材料)。U盘中所有材料均以“推荐排序—推荐单位—成果名称—材料名”命名。
材料1—4按顺序装订成册,共6册。所有纸质材料与U盘、光盘、书籍等实物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纸袋两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市级评比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或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
成立市级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张毅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调研员韦联克,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常务副理事长黄绍光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科、河池市教学科研所、河池市教育集团办公室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市级评比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教育局业务部门、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专家组成,负责市级评比评审工作。
(二)评比要求。
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定条件、推荐限额开展评定推荐工作,增强评定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在成果等次评定推荐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评定推荐工作纪律,杜绝违纪现象发生。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一经核实,取消评定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高职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将参加评比材料报送至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办公室(地址: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办公楼407室,邮编:547000),职业教育集团邮箱:hcszjjt@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黄秋娇,1867789020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覃泽耀,13788288116。
附件:1.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推荐限额表
2.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条件及程序
3.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推荐排序汇总表
4.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申报成果一览表
5.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申报书
6.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申报书填写说明
7.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要求
8.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河池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
等次评定(市级评比)推荐限额表
院校名称 | 推荐限额 | 备注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10 | 高职院校 |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8 | 五星级中职学校 |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 | 5 | 三星级中职学校 |
河池市卫生学校 | 5 | 三星级中职学校 |
河池民族农业学校 | 2 | |
河池市技工学校 | 2 | |
河池市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 5 | 三星级中职学校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中等专业学校 | 2 |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 | 2 | |
南丹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2 | |
天峨县中等职业学校 | 2 | |
东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2 | |
巴马县职业技术学校 | 2 | |
凤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2 | |
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5 | 三星级中职学校 |
大化县职业技术学校 | 2 | |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5 | 三星级中职学校 |
附件2
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
等次(市级评比)评定条件及程序
一、评定条件
(一)成果内容。
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新成就,代表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新成果,针对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在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申报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教学成果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特等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全国、自治区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成效,在全国、自治区或者一定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成效,能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本届成果等次评定的时间。
已经获得过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主要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二、评定程序
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申报教学成果等次的成果应经过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
(一)完成人自主申报。
教学成果的完成人根据要求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并提交材料。
(二)单位评选推荐。
各单位汇总申报的成果,组织评选,并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择优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技工教育类成果向对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推荐,最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三)市级评选推荐。
市级教育行政局汇总各学校(单位)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组织评选,并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择优向自治区推荐。
附件3
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
等次评定(市级评比)推荐排序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推荐排序 | 成果名称 | 成果完成人 | 成果完成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成果完成人”请填写第一完成人和其他主要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请填写第一完成单位和其他主要完成单位。
附件4
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
等次评定(市级评比)申报成果一览表
成果名称 | |||||||
主要完成单位 | |||||||
主要完成人 | |||||||
成果类别 | |||||||
研究领域 | |||||||
成果主要支撑材料 | 曾获奖励情况 | 获奖时间 | 获奖种类 | 获奖等级 | 授奖部门 | ||
论文、著作 | 论文、著作名称 | 作者 | 刊物名称 | ||||
所依托的项目基础 | 项目名称 | 文号 | 级别 | 项目主持人 | |||
实践成果概述 | (列明主要实践成果清单,100字以内) | ||||||
成果摘要 | 主要内容 | (300字以内) | |||||
创新点 | (100字以内) | ||||||
推广应用效果 | (100字以内) | ||||||
附件5
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
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
申报书
成果名称 | |
主要完成单位 | |
主要完成人 | |
本单位推荐排序 | |
推荐单位名称及公章 | |
推荐时间 | 年月日 |
成 果 类 别 | 普通中职类( ) 技工类( ) 高职类( ) |
研究领域 |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
一、 成 果 简 介
成 果 曾 获 奖 励 情 况 | 获 奖 时 间 | 获 奖 种 类 | 获 奖 等 级 | 奖金数额 (元) | 授 奖 部 门 |
成果 起止 时间 |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 ||||
主 题 词 | |||||
1.成果简介 | |||||
2.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法 | |||||
3.成果的创新点 | |||||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 |||||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一完成人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 后 学 历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年 月 | 职教工作 年限 | ||
专业技术 职 称 |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 |||
工作单位 | 联 系 电 话 | |||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 电 子 信 箱 | |||
通讯地址 | 邮 政 编 码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校级及以上奖励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完成人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年 月 | 职教工作 年限 | ||
专业技术 职 称 |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校级及以上奖励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一完成 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 )完 成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
四、推荐、评审意见
推 荐 意 见 |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意 见 | 2021年市级评比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 签字: 年 月 日 |
审 定 意 见 | 2021年市级评比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评定领导小组组长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6
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
等次评定市级评比申报书填写说明
《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市级评比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认真填写。如有错漏,后果自负。
一、封面
(一)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不超过35个字(含符号)。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二)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集体完成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排列,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本单位推荐排序:具有向市教育局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对推荐成果所做的排序。
(四)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有关高职院校、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填写本单位全称,其他单位填写所属县(区)级主管机构名称(如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五)成果类别:根据所研究的内容选择普通中职类、技工类或高职类。
(六)研究领域:分为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培训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实际选填其一。
二、成果简介
(一)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机构设立的教学奖励,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二)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通过鉴定或项目结题验收的日期。
(三)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主题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四)成果简介:概述成果主要内容,不超过500字。
(五)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法:说明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思路要清晰,不超过600字。
(六)成果的创新点:提炼成果在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评价、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创新点,不超过600字。
(七)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阐述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不超过600字。
三、主要完成人情况
(一)主要完成人情况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杜绝不参与项目研究、对成果形成无主要贡献的挂名现象。
(二)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填写该完成人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四、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一)主要完成单位名称须写官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填写该完成单位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五、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其他
(一)《申报书》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二)《申报书》要求用中文填写,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附件7
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要求
一、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包括:材料目录、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主要支撑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
二、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要求:
(一)出具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的部门应为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的部门(机构)。
(二)鉴定专家必须为本领域专家,不少于5名。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人员和主要完成人不得担任鉴定专家。
(三)鉴定意见应由鉴定专家依据鉴定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由负责人签字。
(四)鉴定部门(机构)意见是对成果及对成果鉴定意见的评价,填写人应为鉴定部门(机构)的负责人。
未经鉴定(或验收)的成果,须提供成果认证证明、课题结题证明等材料。
三、主要支撑材料包括与成果紧密相关的论文复印件、教材原件、著作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教育教学方案原件或复印件、课件(软件)光盘、教学资源库光盘、成果推广应用证明原件等。
四、支撑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简洁精炼,与成果内容高度相关。
五、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的所有纸质材料要装订成册,首页为目录,不需加其他封面,规格大小与申报书一致。
六、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