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
为提升我市基础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现将《河池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河池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认真落实自治区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10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桂发〔2019〕3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9〕11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任务,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强大动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建党百年献礼。通过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学校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增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健全基础教育质量长效机制和发展保障体系,为“十四五”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
(一)树立科学质量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学校要围绕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主题,广泛开展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大讨论活动,深化思想认识,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要在讨论活动中学习国家、自治区、河池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全市决策部署上来;要在讨论活动中总结本地本校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工作经验,深入探讨打破阻碍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 要在讨论活动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科学质量观,为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夯实思想基础。
(二)推进“五育”并举。结合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在中小学广泛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学党史,感党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德育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质量,配足思政课专职教师,壮大思政课教师队伍。全面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质量。各地各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活动时间。加强美育工作。美育课程全面开齐开足,教育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积极举办艺术节、专场艺术展演,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开齐上好劳动课,保障中小学生接受系统的劳动教育,开展校园劳动,参与家务劳动,组织校外劳动。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积极推进我市幼儿园课程建设,制定《河池市幼小衔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切实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制定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督促各地各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四)加强教学研究指导。健全教研活动机制,推进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常态化开展。成立中小学语文等18个学科中心组,建立教研员领航工作室,以名优教研员为引领,以学科中心组成员为骨干,以课程为纽带,以课题为抓手,以“教研员领航工作室”为载体,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聚焦课堂教学改革,构建“品质教育˙微研究”科研体系,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提升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及科研水平。开展集中教学视导活动,加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指导。实施优秀教学成果孵化和推广应用计划,遴选建设一批成果孵化和推广实验县区、实验学校。
(五)提升办学治校水平。狠抓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全面加强“一训三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中小学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教育,重点整治薄弱学校管理涣散和脏、乱、差问题,大力治理学生沉迷网络、手机、游戏和早恋、欺凌等问题。引导学校合理使用《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推行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星级管理制度,适时开展常规管理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全面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重点治理作业过多、要求家长或学生评改作业、违规补课、变相补课等问题。积极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政策,推动课后服务规范化开展。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
(六)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配置机制,选强配优中小学校长,定期开展校长全员培训,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各县(区)、各校加快补齐配全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健全教研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充分发挥教研员的指导服务作用。加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优先补足配齐乡村学校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强特级教师工作坊建设。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实施好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重点开展乡村教师及校长、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七)完善基础教育发展体系。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建设指导文件,加快出台金城江区、宜州区两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力度,出台《河池市城区教育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各县(区)有序撤并规模过小的学校。制定实施第四学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各县做好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改革,加大中小学结对帮扶力度。选择支持基础较好的都安、东兰、天峨率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组织评选第二批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继续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深入开展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加快普通高项目建设,加紧进行普通高中“十四五”建设规划,进一步降低大班额比例。加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普通高中立项学校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严格执行新的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编制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教资源建设,推动“两头延伸”。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各县(区)教育局、各基础教育学校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校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清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12月)。各县(区)教育局、各基础教育学校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督导部门深入学习、课堂、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指导,推动工作顺利实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月)。各县(区)教育局、各基础教育学校认真总结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谋划2022年工作目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把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及时解决各支撑机构、学校在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有关工作要求纳入督导的内容,深入开展督导结果应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行为和对学校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加强基础教育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树立和推广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典型学校、典型经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中小学生成长、人人关心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县区于2021年1月底前,将基础教育提升年活动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区)情况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并选择工作推进迅速,表现突出的单位或学校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市推广。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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