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职教中心学校:
根据《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1〕7号),经研究,我市决定举办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暨市级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组织机构和承办单位
我局成立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文德生副局长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基教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本届展演活动由我局主办,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承办。我局将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补助本届展演活动。
四、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朗诵、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五、活动项目
市级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六、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展学生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
七、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为各县区和学校广泛开展活动阶段。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
在学校和各县(区)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本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光盘)、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光盘)、艺术作品(实物+作品照片)、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纸质版+电子版)和相关报名表,以及本县(区)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工作总结电子版(图文并茂,图片可另附2-3张,也可直接插入文稿内),于2021年9月15日前邮寄(报送)至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直中职学校可直接报送)。各项目要求和报送名额见附件,报送办法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2021年8—9月)为市级评审和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
在各县(区)、市直学校推荐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基础上,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表演、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市级评选活动。
(三)第三阶段(2021年10-11月),按照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推荐名额,推荐我市部分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全区展演活动组委会。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由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县(区)市直高中、中职学校开展本地本校艺术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按全市参加展演活动的县(区)、学校总数30%的比例评选。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和优秀创作奖。
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均设一、二、三等奖,艺术表演类节目另设优秀创作奖(即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改编节目不能参与优秀创作奖评奖)。
3.指导教师奖。
艺术表演类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艺术作品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均获指导教师奖,(每个艺术表演类节目和工作坊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每件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仅限1名)。
九、组织管理
(一)各县(区)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县(区)各校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县(区)各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社会影响力。
(四)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黄铎 2109737,邮箱:hcjyjjjk@163.com,传真:2109729。邮寄地址:河池市教育局302办公室金城中路441号。
附件:1.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3.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
要求
4.河池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市(校)报送数量表
5.河池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6.河池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河池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1
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
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含除钢琴伴奏以外的伴奏人员),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仅限中小学甲组),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
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组队,努力形成“班班有节目、人人都参与”的局面。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
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二)报送数量。
1.根据各县(区)中小学在校生人数确定报送数量(分配表见附件4)。
2.市直高中、中职学校直接向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作品(分配表见附件4)。
(三)报送比例。各县(区)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和艺术作品中,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50%,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报送数量不能超过本市报送节目总数的20%。
1.艺术表演类节目。各县(区)报送的声乐节目中,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须至少各有1个合唱和1个班级合唱。同一学校同一类项目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2.艺术作品。同一学校的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只能报送1幅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各县(区)报送的小学组和中学组艺术作品中,摄影作品均不得超过20%。
(四)报送方式。1.艺术表演类节目需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如出现上述信息,视为不合格节目取消参加展演资格)。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五)所有选送参加全区和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教育部门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国内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展示项目。
一、内容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学生体验互动,便于交流推广。
二、参加对象和要求
工作坊以县(区)为单位选送(视频)参展。一县一坊,均以光盘形式参展。每个县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1所学校单独布展,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市级工作坊(视频)参展评选结束后,将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优秀学生工作坊推荐参加自治区的展示。参加自治区现场展示的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为16人,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带队老师2人、学生6人(原则上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三、报送和展示办法
(一)报送办法。各县(区)在本辖区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工作坊(视频光盘)上报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进行评选。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5)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1G)。
(二)展示办法。入围参加自治区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自治区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2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3
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市、一县(区)、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二)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三)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四)中小学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五)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六)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七)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八)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九)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十)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二)格式要求。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三)报送方式。市级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数量推荐优秀案例报送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公章的《广西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6)。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四、评选
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县(区)报送的合格案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在现场展演期间举办优秀案例报告会。报告会将邀请部分获奖案例的负责人出席并作报告。报告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附件4
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各县(校)报送数量表
|
地市 |
在校生人数 |
节目数量(个) |
作品数量(幅) |
工作坊 |
案例 | ||
|
小学 |
中学 |
小学 |
中学 | ||||
|
金城江 |
6万 |
2 |
2 |
2 |
2 |
1 |
2 |
|
宜州 |
9万 |
3 |
3 |
3 |
3 |
1 |
3 |
|
罗城 |
5万 |
2 |
2 |
2 |
2 |
1 |
2 |
|
环江 |
5万 |
2 |
2 |
2 |
2 |
1 |
2 |
|
南丹 |
5万 |
2 |
2 |
2 |
2 |
1 |
2 |
|
天峨 |
3万 |
1 |
1 |
1 |
1 |
1 |
1 |
|
东兰 |
4万 |
1 |
1 |
1 |
1 |
1 |
1 |
|
巴马 |
5万 |
2 |
2 |
2 |
2 |
1 |
2 |
|
凤山 |
3万 |
1 |
1 |
1 |
1 |
1 |
1 |
|
都安 |
12万 |
4 |
4 |
4 |
4 |
1 |
3 |
|
大化 |
8万 |
3 |
3 |
3 |
3 |
1 |
3 |
|
市直高中、中职学校 |
2 |
2 |
1 |
1 | |||
注:1.所有项目的报送数量按照各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在校生人数分为以下几个数段:
10万以上,8万-10万,5万-8万,5万以下。
2.表中“市直高中、中职学校”名额指每个学校的报送名额。
附件5
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
参加学校(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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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项目(限1项) |
|
|
指导教师姓名(不超过3名) |
|
|
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 |
|
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 |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电子邮箱:
附件6
河池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
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报送单位(盖章):
|
案例题目 |
|
|
参与人 |
|
|
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
|
|
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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