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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河池市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1.6w 阅读 284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河池市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河池市教育系统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池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2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21〕4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开展理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应急管理部将于6月份下发),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主题宣讲。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基层宣讲等活动,采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专题培训班、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宣讲等方式,进一步落实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责人要通过“公开课”“微课堂”面向教育工作者、教职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开展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紧密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针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全面推广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各县(区)教育局要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教育工作者、教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2021年“安全生产八桂行”从6月开始,12月底结束。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组织媒体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及时对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进行曝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在县级或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于每月30日前向县或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师生特别是教育工作者、教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工作者、教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结合学生安全实际,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同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实际做好生命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禁毒、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确保每周有主题,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四)创新方式方法载体,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2021年6月16日,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6月份可集中持续开展“公众开放日”,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要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颁布一周年系列活动。联合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主题公园等场所,通过直播等方式向大家展示安全知识和紧急避险场景,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五)强化全媒体联动,增强安全宣传“两进”的针对性精准性。

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两进”。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开展应急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幼儿园,组织学校(幼儿园)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围绕校园安全形势,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紧紧围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暴力侵害等内容,邀请公安、应急、消防等相关专家到学校(幼儿园)指导开展针对火灾、洪水、恐怖袭击等的疏散、防护演练,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暴力伤害等给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损失带来的危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配合自治区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园网络、板报、宣传栏、校讯通、警示牌、讲座、横幅标语、集体签名活动、国旗下的讲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积极参与安全宣传报道等,与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八桂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学校(幼儿园)安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学校(幼儿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学复课后安全防范、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责任相结合,着力解决学校(幼儿园)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学校(幼儿园)安全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2021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细化宣传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要做好阶段性活动情况报送工作,确定1名联络员,于2021年6月3日前提交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回执单(附件3)。同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报送开展活动的工作信息、视频或图片等资料,并于2021年6月27日前将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材料(包括文字信息、视频或图片)及附件2报河池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联系人:方兆辉,联系电话:0778-2109693(办公室)、18807787806(手机号码),电子邮箱:hcsjyjaqb@163.com。

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金城中路441号-河池市教育局安稳科(403室),邮编:547000。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3.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回执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2.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7.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和安全防范工作

8.抓防疫 促生产 保安全

9.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10.复工复产要蹄疾 安全生产要步稳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5.你对违章讲人情 事故对你不留情

16.宁为安全受累 不为事故流泪

17.多看一眼 安全保险 多防一步 少出事故

18.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违规要人命

19.行动起来 筑牢安全防线

20.我行动 我参与 我安全

21.安全为天 平安是福

22.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23.安全你我他 平安靠大家

24.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25.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26.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7.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附件2

河池市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进展情况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 )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 )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曝光问题隐患( )条,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每月报送;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条次;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 )次。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

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开设并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新建( )个,改扩建( )个,计划( )个,其他( )个;

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是 □否


附件3

河池市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回执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QQ号


微信号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注: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于2021年6月3日前将填写好的此表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hcsjyjaqb@163.com。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河池市安委办。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2021年5月28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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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