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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018035号提案的答复

2018/11/07 1.8w 阅读 129 点赞

石水木委员:

你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2018035号《关于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收悉,经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教育部门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依法治教、立德树人要求,通过五个“强抓”(即强抓制度建设,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和学校法治教育的组织领导;强抓德育和法治教育,增强师生的思想品德水平和法治观念;强抓安全宣传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普及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学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强抓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及时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和风险问题;强抓家校对接,确保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家校配合,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推进学校德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深入开展,在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存在一些学校特别是边远农村学校对德育和法治教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留守儿童多,自我管理和安全防范能力弱,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监管未完全形成合力;校园及周边综治共管机制落实不到位,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缺位,校园欺凌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等问题。下一步,教育部门将与公安、综治等部门配合,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强化措施,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抓实抓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一、加强德育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要求,坚持育人为本,突出德育首要地位,以诚信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为基础,以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并通过三个“坚持”有效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

一是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牢固确立德育在教书育人中的优先地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立德树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德育课程课时。并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

二是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中小生学习和生活的准绳,遵循教育规律及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广泛开展德育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养成积极向上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体现时代发展对德育工作和学生素质的根本要求,创新德育内容形式,优化德育活动载体,拓展德育工作途径,努力构建与时俱进、开放有效的德育工作新机制,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活力动力。

二、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为学生普及法律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确保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落实聘请优秀公安干警或其他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通过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的系列教育活动。

二是建立稳定的专兼职法制课教师队伍,并通过培训提高师资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是针对各地近期发生的校园伤害事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努力做好“问题”学生的帮教扶工作,建立工作档案,加强“零安全事故学校”、“零犯罪学校”建设。

四是注意做好法制教育评价与考核、学生法治教育研究和经验交流推广等。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把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一是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始终,每个班级每周至少要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并落实好每天一次的安全告诫和提醒制度。并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观看安全警示片、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广大学生学习安全常识,提高安全知识普及率,小学生基本的安全常识普及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中学生必须达到100%。

二是把学校安全教育纳入社会公共安全教育范畴,注意安排和聘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给学生讲授安全教育知识,并充分利用现代教学设施设备和手段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增加教育的趣味性、娱乐性,寓教于乐,提高安全教育实效。

三是注意结合消防、防震、防暴、防恐等各类安全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举行应急避险演练活动,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电话、家访、校讯通、班级微信群等方式,强化家校对接,把安全教育的责任从学校延伸到家庭,让家长承担起学生校外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

四、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法规,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与副校长、学校中层、班主任、安保人员、宿管员组成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队伍。并按“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体教职工都是学校安全工作者,明确岗位责任,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求安全责任到人。

二是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日常防范和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凡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都做到有人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三是提升学校安保“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按要求配足配强学校安保人员,落实好工资福利,确保队伍稳定;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械,校舍、校门、围墙符合安全要求,实施校园封闭管理;校园重点部位配备视频监控,有条件的学校设立警务室,安装与当地“110”联网的一键式报警装置等,强化校园安全基础。

四是主动与公安部门配合,定期不定期深入开展校园内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查缴工作,并加强对有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苗头学生的监控教育。

五是加强对学校“问题”学生的关心、教育和管理,帮助解决他们在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认真做好涉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六是认真执行安全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重要安全情况信息上报要及时,并做到准确无误,不得瞒报、漏报。

五、落实共管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以辖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综治、教育、公安、司法、宣传、文化、卫生、食药、工商、住建以及综合执法、共青团、妇联等协同配合,各负其责,落实部门共管机制,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实行综合治理,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一是加强对校园周边刑释解教人员、情绪行为偏执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非访缠访人员、吸毒人员、无业青年等各种重点人员和群体的排查监控,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的管理,重点加强出租屋、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

二是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加强对易发案件的重点时段、路段和部位的治安巡逻,强化社会面控制,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现行违法犯罪。

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肃清非法出版物和淫秽物品,严厉查处“六合彩”等赌博活动和吸贩毒行为,净化社会风气。

四是将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学校和侵犯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作为重点,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严厉打击侵犯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限期破案,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感。

五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报刊点等经营单位和经营场所,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坚决给予处罚或取缔;不符合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安全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视情停业整顿或直接予以取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经营业主会议,组织业主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并与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提高业主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六是注意研究校园及其周边一时期治安情况变化,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选择适当时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常抓不懈。

七是在校园周边的道路上设置完善的警示、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地处交通要道的学校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员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

八是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对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认真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感谢政协委员的关心和支持。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10 月22日

经办人:滕  林

联系电话:1347183238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河池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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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