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残联:
今年6月4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29号)(以下简称《通知》),请认真对照,贯彻落实。为切实做好我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确保我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二、精准排查,摸清底数
各县区要按照《通知》要求,联合本地残联认真细致开展6-16岁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与学籍系统数据比对工作,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残疾情况、入学情况,精准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个体情况,同时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等工作,形成本县(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
三、落实“一人一案”,科学做好教育安置
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逐一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学生家访、入学动员及入学安置工作。要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切实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优先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努力提供支持和服务。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尽量安置到本地特殊教育学校或附设特教班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没有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的县区由市教育局统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当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必要时可适当推迟。
四、采取措施,加强条件保障
各县区要加快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适应学校生活和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安排建议。要结合本地实际,鼓励辖区学校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在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定范围内列支,用于服务老师的交通费、劳务费等补贴和培训费用,及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落实普通学校的特教教师和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教师的待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核算服务教师工作量,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评聘职称优先考虑,以提高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的积极性。
由本地特殊教育学校牵头,每学期开展一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培训工作。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区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册、网络、家长会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就招生入学的政策、流程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答疑解惑。要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少年家长送孩子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要倡导扶残助残精神,广泛动员富有爱心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士帮扶残疾学生。
入学安置结束后,各县区要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填写《XXX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附件1)和《XXX年残疾儿童少年名册》(附件2),两部门会签后于每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至河池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河池市残联教就科。河池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河池市残联教就部将适时开展入学安置的回访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河池市教育局黄铎,0778-2109737、传真:2109729,邮箱:hcjyjjjk@163.com;河池市残联:丁猛,13907789909,传真,2284713 ,邮箱:。
附件:1.XXX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
2.XXX年残疾儿童少年名册
3.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残联 2018年9月11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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