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决定举办第二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20号)和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做好参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熟练掌握开展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二、培训对象
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中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等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7月31日。其中4月16日至4月28日为筹备阶段,5月2日至7月2日为培训阶段,7月3日至7月31日为总结阶段,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参训学员有组织地在网上自主学习。
(一)课程学习(见附加4)。培训课程以提升参训学员的党性修养与履职能力,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为重点。包括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部分,必修课程注重内容的权威性、理论性、指导性,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先进典型与工作案例”四大模块,课程内容既有政治理论的深度阐释和创新研究,又有先进典型的现身说法,更具针对性。选修课程注重内容的基础性、知识性、发展性,包含“教育改革与发展理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学生心理健康”四个模块,有助于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必修课程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二)交流研讨。在培训过程中,参训学员在班长的组织下,结合工作体会和培训心得进行网上集中研讨。培训期间将组织专家开展在线答疑活动,参训学员可与专家及全国同行进行广泛地交流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三)撰写思想汇报。培训结束后,每位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立足岗位工作实际,撰写一篇800字以上的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研修成果。
(四)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涵盖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础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
培训结束后,完成各培训环节考核要求且考试成绩合格(75分及以上)的参训学员可以在线打印“培训证明”,培训计入相关档案。
五、组织管理与要求
(一)本次培训由教育部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成立项目办,依托中小学网络党校(www.zxxdx.com.cn)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项目办负责培训项目的统筹实施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选派本县(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以班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参训学员在中小学网络党校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参加培训。
(二)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明确1名培训负责人,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培训过程中要加强指导与监督,及时总结培训经验,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本次学习培训共分27个班级,各班设班长1名,负责所在班级的组织学习、交流研讨及成果推荐。多个县(区)学员混合编班的,由其中一个县(区)负责落实一名班长(附件1),其他县(区)分别负责落实一名本县(区)联络学员,协助班长开展班级管理工作。各班要建立班级QQ群或微信群等有效通讯交流渠道。
(四)请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幼儿园)于2018年4月28日前将附件2《第二期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回执表》传真至市教育局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及电话:陈海,2279827,传真:2109729,电子邮箱:rs7976@163.com。
附件:1.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第二期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回执表
3.第二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实施方案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河池市卫生学校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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