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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河池市2018年学校及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08 4.5k 阅读 284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8〕1号)和《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河池市2018年学校及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3月9日

河池市2018年学校及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严格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及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整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学校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三、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学校及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河池市学校及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办,具体负责协调管理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相应的成立本地(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内容

(一)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有机融合,制定完善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并多种形式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突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传染性疾病防控、预防拥挤踩踏、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教育重点。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预防邪教渗透、毒品、艾滋病教育。按要求定期组织学生开展防震、消防等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学校安全隐患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实际和季节气候特点,定期集中力量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运动设施、消防设施、食堂设施和学校在建工地、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全覆盖、全方位检查,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就餐环境和提高学生伙食质量。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使用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的学校能够定期消毒、清洁,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园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专职安保人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结合实际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寄宿制校园设专(兼)职宿舍管理员。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更新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使之完好有效。

(五)校园及周边周边治安综合防控工作。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健全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开展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快速反应、管控与联动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积极防范校园欺凌暴力、非法入侵校园伤亡学生等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六)卫生防疫管理。了解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落实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做好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学生聚集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通风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七)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与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配合,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以及其他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安全监管:

一是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摸清校车和其他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基本情况和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查处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健全完善校车运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在恶劣天气下的校车运行和道路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

二是对校车、其他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行驶路线、停靠站点安全设施进行集中排查。对路线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存在缺少防护栏、防撞墙、减速带、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的问题隐患,做好登记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道路警示牌、减速带、交通信号灯、和其他交通安全保护设施的设置情况,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问题,完善上下学高峰时段交警“护学岗”制度。  

四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杜绝未成年人骑乘摩托车上下学和未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上下学以及学生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超员、超速和其他不符合客运要求的车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平安出行、远离危险、安全乘车、文明乘车的良好习惯,树立交通安全理念,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秩序的自觉性。强化家校对接,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提示提醒,减少或杜绝非客运三轮车接送学生、自行包租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行为,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3月)。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结合实际,针对本地(校)当前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确定2018年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精心研究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并报市教育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至11月)。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努力解决安全突出问题,完成全年整治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于2018年6月30日、2018年12月20日前分别完成上半年、全年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汇报材料,并报市教育局安全办,以便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周密部署,真正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抓实抓细抓好。同时,要结合本地(校)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要求,成立领导小组,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总结,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定期督查检查。各县(区)教育局要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督促辖区学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健全专项整治台账,随时准备迎接检查。

联系电话:2109693,电子邮箱:hcsjyjaqb@163.com。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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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