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根据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市直和驻河池中区直单位2017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察访核验的通知》(河绩办发〔2017〕47号)和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河池市直学校(幼儿园)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发〔2017〕299号)及《关于印发<2016年度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发〔2017〕300号)精神,河池市教育局将组织察访核验工作组,于2018年1月29-31日开展河池市直学校(幼儿园)、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17年度绩效指标察访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高级中学、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河池学院附中、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二、核验指标
(一)河池市直学校: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河池市直学校(幼儿园)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发〔2017〕299号)附件1所列指标;
(二)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河池市直学校(幼儿园)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发〔2017〕299号)附件2所列指标;
(三)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发〔2017〕300号)附件1所列指标。
(四)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发〔2017〕300号)附件2所列指标。
三、核验方式
采取查阅指标台账资料、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
四、人员分组
第一组:负责核验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
组 长:张 毅 市教育党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成 员:韦添耀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唐孟环 市教育局职改办主任
潘小鸭 市教育局基教科干部
(兼联络员)13617781308
第二组:负责核验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河池学院附中。
组 长:文德生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韦成规 市学生资助办主任
韦盛周 市教科所教研员
莫卫提 市教育局安全办干部
(兼联络员)18978283626
第三组:负责河池高级中学、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
组 长:韦联克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唐炳焕 市教育局师范科科长
孙 斌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陈 海 市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兼联络员)18978271248
第四组:负责核验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组 长:韦立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覃泽耀 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廖 华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东林 市教育局师范科干部
(兼联络员)13811871254
请抽调参加察访核验的人员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9:00到教育局行政办公楼6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五、核验步骤
(一)核验对接。各单位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与对应核验组联系核验具体事宜。
(二)查阅台账。核验组逐项查阅指标台账资料,了解被核验单位指标完成情况。
(三)现场核验。核验组根据查阅台账资料情况,抽取部分指标项目进行现场核验。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核验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工作。各被核验单位要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汇报指标完成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扣完相应指标分值。
核验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未尽事宜,请与对应核验组或市教育局绩效办联系。市教育局绩效办联系人及电话:陈 海,2279827。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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