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市民政局、公安局联合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对全市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市民政局王彩谋副局长、市公安局罗国壮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宣读专项行动方案、作动员讲话。各县(区)民政局、公安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对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和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将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完善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集中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一批利用非法社会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非法社会组织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当地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河池市民政局: 2116788 hc2116788@163.com
河池市公安局: 2280042 hcxzzd@163.com
(市民政局 卢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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