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政协提案函〔2020〕1号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020029号提案的答 复
民革河池市委员会: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2020029号《关于加强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河池市老年人口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64.82万人(市公安局提供),占全市人口的14.9%。其中,困难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3.4万人;空巢老年人5.6万人。预计到2025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接近70万人,失能老人将超过4万,80岁以上老人将超过10万,届时,老年人口总数将接近总人口的20%。并由于之前实行的生育政策、城乡人口高速流动等因素,家庭结构已呈现小型化、空巢化特点,家庭成员全天候在家照料老人越来越困难,养老难、吃饭难、出行难、护理要求高等问题突出,居家和社区养老压力很大,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四化叠加”现象将更为突出。
二、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创新养老体制机制,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事业发展。目前,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789个,总床位1.85万张,全市每千名老人有床位28.9张,类型涵盖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五保村、民办养老机构、老年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全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积极推进。
(一)加强养老制度建设,做好养老服务规划。
我市先后出台了《河池市老年人优待规定》《河池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河池市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老年保障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河池试点实施方案》《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河池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政策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机制保障。同时,为贯彻落实《“健康广西2030”规划》《广西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7—2019年)》精神,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河池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143号),为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优化全市健康养老产业作好了规划和总体布局。
(二)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养老服务条件。
一是深入实施自治区“1521”养老工程。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项目建设。2017以来启动实施了河池市养老示范中心、河池市东江养老护理院、宜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东兰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楼、巴马县老年公寓楼、凤山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和大化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楼等养老项目,还对全市11个社会福利院进行维修改造,有效增加床位。二是优化整合存量资源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科学规划将政府集中供养的老年人逐步集中到条件较为完备的敬老院,利用闲置的乡镇养老机构改造建设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使之成为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及其他社会福利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综合福利中心,逐步实现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变。三是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落实了20个项目计划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金城江区在金城江至六甲步道建设骑行道公厕建设中配套建设了无障碍设施。改善老年人住房条件。全市已完成农村952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2400户五保户危房改造,累计发放建房或改造补助资金9420万元。
(三)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抓好医养结合。
一是落实医疗保障政策。认真实施老年人系列医疗保障政策, 2020年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98.9%。全市参保老年慢性病患者每年享受慢性病补贴2000-6000元,做到“老有所医”。二是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健全高龄津贴制度。三是切实抓好医养结合。对各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基础设施改造。全市建立医疗联合体511个,其中,二、三级医联体28个,县域医共体140个,专科联盟317个,远程医疗协作网26个,紧密型医联体50个。全市乡镇卫生院县域医共体建设参与率为95.2%,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四是打造“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医+公共卫生员+社区干部+社工工作者+志愿者”的多链节基层老年健康服务骨干队伍。把志愿者、村(社区)干部、基层医疗专业人员、养老机构专业照护等人才和资源统筹起来,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老年健康服务。五是创新医养结合新业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有序进入养老服务业,参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各领域养老服务。如河池市社会福利院、都安建兴安富养老中心、大化民生幸福家园等养老机构有内设医疗机构,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达成医养合作协议。
(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养生养老小镇初建成效。
强化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保障和示范功能,积极鼓励引导民营资本、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目前,如河池市康复护理院、大化民生幸福家园、巴马圣恩养老中心、南丹颐养中心等7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改革相继完成。同时,广西养老养生小镇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巴马县甲篆镇、巴马县巴马镇、宜州区刘三姐镇、东兰县武篆镇、罗城县小长安镇、宜州拉浪林场等6个乡镇(单位)获得广西养生养老小镇荣誉称号,是全区获得该项荣誉称号最多的地级市。
三、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城市社区建有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的要求。一是科学规划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居住小区服务站点布局。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切实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并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 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确保新建社区、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到位。二是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已建成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 平方米的标准)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为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创造必要条件。也可考虑盘活城区闲置的或利用率较低的公有资产及公建设施,改造建设服务中心及站点。三是进一步加大现有乡镇农村养老机构的优化整合力度,将空置出的农村养老机构改造成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二)理顺关系切实做好居家养老各项服务。
一是推进社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打造具备生活服务、医疗康复、托老照料、家庭指导、社会工作与心理慰藉、器具租赁等6大功能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三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四是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五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六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七是以“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城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点,向周边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养老服务。
(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一是继续推进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养老机构和参与养老服务经营。二是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积极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志愿组织,使这类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三是发展综合式养老服务助力老有所乐。推进“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托幼+社区托养”四融合服务模式,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小区内共同建设,实现社区文化、社区教育与养老融合发展,发展“养老+托幼”的双托双护模式,形成“爷孙两辈”互动看护。
(四)推进医养深度融合。
一是扩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服务范围,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二是出台我市医养融合鼓励措施,引导各类医疗机构投资兴建养老机构和参与养老服务经营,鼓励民营医院、中医院、康复医院以自办、公建民营等灵活方式进入机构养老市场。鼓励以社会资本投资为主体的高端养生养老项目自办医疗机构。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医养合作关系,为在机构内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医疗保障。
(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适时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积极与教育、卫健等部门合作,采取政校合作、政院合作的方式在大中专院校、医院及养老机构设立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开设专业老年服务类课程,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实操水平。积极推行“时间银行”志愿服务,完善低龄老年人为老志愿服务兑换机制,建立为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感谢政协委员们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经办人:卢炳镝
联系电话:1517783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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