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民审函〔2019〕9号 关于同意河池市医药行业协会办公住所及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的批复

2019/08/22 1.2w 阅读 303 点赞

河民审函〔2019〕9号

河池市医药行业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办公住所及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办公住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拉友社区10组10号”变更为“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171号”,业务主管单位由“直接登记”变更为“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池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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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