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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高龄补贴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8/10/17 3.3k 阅读 361 点赞

河池市中区直、市直单位高龄补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河池市中区直、市直单位高龄补贴                                

项目单位    河池市民政局                           

主管部门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杨爱艳

联系电话

07782202715

地     址

金城江区金福路22号

邮编

54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2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29.234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自治区财政

自治区财政

市县财政

120

市县财政

129.234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129.234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按经济科目)

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0

129.234

  30305生活补助

120

129.234

支出合计

120

129.234

预  期(或调整后)

实  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129.234

129.234

综合得分

100

自评等次

100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黄  永

副局长

河池市民政局

陈  飞

办公室主任

河池市民政局

韦尚东

副调研员兼财务科科长

河池市民政局

杨爱艳

老龄办主任

河池市民政局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河池市中区直、市直单位高龄补贴

项目支出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要求报送预算绩效考评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河池市老年人高龄津贴支付工作的实际,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据统计,至2017年底,60岁以上的老人有62.13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2%,80岁以上的老人有8.3万多人,百岁以上老年人有586人。其中市本级80岁以上的老人有1492人,百岁以上老年人有2人。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发放高龄生活津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心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年来,河池市老龄办突出抓好高龄补贴的核发工作,补贴资金按时安全到位。

2.项目实施情况

2013年6月30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河池市老年人优待规定》,把老年人免费乘车、生活补贴、社会福利、养老保障等老年优待内容通过正式文件予以保障,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其中,明确规定辖区内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不低于80元至2000元不等的高龄补贴,补贴资金由各市、县(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给予解决。

2017年河池市中区直、市直单位高龄补贴经费年初部门预算为120万元 ,实际支出高龄津贴资金129.234万元,资金的落实,确保了老龄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7年开展高龄津贴核查工作,年初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方案,主动与市财政局沟通,确保每一项专项资金能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一是按时审批发放高龄津贴,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17年(市本级)1501老人享受高龄津贴,全年发放资金共计129.234万元。二是开展高龄津贴核查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为确保资金有效运行,为确保高龄补贴惠及符合条件的老人,市老龄办还下发了《河池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高龄津贴按月起计发,每季度发放一次,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从而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年初将该项目列入绩效考评,通过客观公正地核发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评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领导提供决策、管理依据,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针对具体支出列入2017年老年人高龄津贴项目支出绩效项目实施过程,明确项目产出效益等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合理性、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相符,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好。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17年市本级农村老年人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80元/人月,90-99周岁高龄老人为100元/人月,发放标准基本达到市政府规定的要求。实现了“应付尽付”, 确保了农村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支出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实现。2017年全市高龄津贴项目资金8820万元,其中,市本级129.234万元。

(二)过程

高龄老人的统计和补贴发放工作涉及面广、人员多、变动大,任务繁重,为保证工作落到处,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一是严格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办理、谁把关”的原则进行责任制管理。二是对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我市落实高龄补贴政策以来,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做到标准适中、程序严格、保障到位。有力地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让高龄老人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产出

一是业务管理。2017年高龄津贴项目资金、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质量可控,具有或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实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保证质量。二是财务管理。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资金使用较为合规,资金使用比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三是核算准确。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四)效果

一是社会效益。将高龄老人纳入保障,高龄补贴的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社会公众满意度。通过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优秀档次。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项目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存在问题。尽管实现农村老年人高龄津贴项目运行平稳,高龄津贴资金管理规范,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

一是动态管理难度大,死亡后继续发放高龄补贴发生。

二是高龄津贴社会知晓率不高,有高龄老人漏发范围。

三是高龄贴津资金管理工作经验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二)意见或建议。加大资金配套比例。认真做到应付尽付,做到动态管理逐步提高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使他们按时足额领到高龄津贴费,保障基本生活的改善,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河池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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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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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