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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核对工作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8/10/16 8.6k 阅读 368 点赞

河池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河池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河池市民政局         

主管部门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韦棉英

联系电话

07782108078

地     址

金城江区金福路22号

邮编

54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7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7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自治区财政

自治区财政

市县财政

7

市县财政

7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7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经济科目)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7

7

30201办公费

1.87

1.87

30206电费

2.49

2.49

30207邮电费

0.2

0.2

30211差旅费

1.12

1.12

30215会议费

0.3

0.3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2

1.02

支出合计

7

7

三、项目绩效情况

预  期(或调整后)

实  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7

7

综合得分

100

自评等次

100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黄永

副局长

河池市民政局

韦尚东

副调研员兼财务科科长

河池市民政局

卢成耀

办公室主任

河池市民政局

韦棉英

核对中心主任

河池市民政局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河池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要求报送预算绩效考评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河池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的实际,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3]49号)文件要求:“各地要落实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顺利开展。”

  1. 项目实施情况

    加强核对工作机制建设,协调解决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数据对接工作;加大核对工作力度,指导各县(区)配齐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核对工作正常开展。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为确保我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顺利实施,每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我中心核对工作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各县(市、区)检查核对工作开展实施情况。2018年核对中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机房电费、会议费、下乡督查核对工作情况的差旅费及宣传广告制作等费用支出。

  • 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市核对中心围绕自治区核对中心的总体建设方案和要求,强化部门合作,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和完善核对系统平台建设;继续加强核对业务培训指导;按时限完成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核对工作;强化信息安全意识。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8年9月13日,成立河池市核对中心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黄  永(副局长)

副组长:韦尚东(副调研员兼财务科长长)

成  员:陈  飞(办公室主任)

韦棉英(核对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核对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核对中心主任韦棉英担任。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布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8年9月13日至9月30日,考评工作组开展自评检查工作,核实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18年河池市核对中心工作经费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资金安排,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

负责制定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居民家庭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中家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上级委托办理的相关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建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对象的信息共享平台。

(三)产出

一是复核、审核申请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的各类救助对象信息的真实性。为确保申请核对对象信息准确无误,广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申请核对对象的信息核实设置了受理、初审、复核、审核、终审五个岗位进行信息比对,逐一核实每个对象的户口本、身份证、授权书、申请表之间信息是否一致,受理和初审由县级完成,我们市一级主要负责复核和审核,终审有自治区操作。二是配合自治区完成好核对平台建设工作。目前主要任务是做好与房产和不动产的联网工作。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每年核对中心负责对各县(区)核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经常检查,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完善工作机构、信息核对平台和核对对象信息数据库,发挥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对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的申请进行细致的核对,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平认定。

2、社会公众满意度:

市核对中心规范核对审批流程,通过核对工作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大核查力度,充分发挥核对信心平台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的重要保障作用,切实把这项灰机弱势困难群众的“民心工程”抓好、抓实,社会公众的满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考评小组认为,从整体上看,我市核对中心工作经费使用决策正确,政策执行合理,资金管理规范,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科学指导了我市核对中心工作有序进行。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优秀。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经验总结

今年来,我中心下功夫抓全市核对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县(区)核对中心对低收入居民家庭申请社会救助的核对上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总体取得较好成效。

(二)存在问题

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我核对中心人员编制3人,目前主要是以人工核对为主,工作效率低,只能有针对性的抽查一些对象的信息,希望其他社会救助平台也能与核对平台打通申请通道,建立快速便捷的工作机制。

(三)意见建议

1.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核对工作队伍。

2.加大核对工作经费投入,解决经费保障的问题。

河池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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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