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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河民函〔2018〕7号 关于试行广西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oa应用系统的通知

2018/01/11 1.8w 阅读 234 点赞

河民函〔2018〕7号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试行广西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OA应用系统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效能,更好地与河池市公文传输系统相结合。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31日起至2月28日试运行,3月1日起,全面启用广西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OA应用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 原党政机关无密级公文传输系统将停止使用。为确保公文系统运行正常,政令上传下达畅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期间,OA系统和原党政机关无密级公文传输系统并行运行。各县(区)要积极推行OA系统应用,除涉密公文外,内部办文和向河池市民政局报送的公文要通过OA系统进行办理,原无密级系统作为备用系统同时使用。暂不安装或还没有升级完善OA系统的各有关县(区)要在2018年2月1日前完成安装升级工作,并尽快启用OA系统。在系统试行期间,继续使用无密级公文传输系统传输上报电子公文。

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OA系统试运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的运维管理和系统签收公文,确保公文不积压、不延误。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尽快掌握使用方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密及不宜公开的文件信息在OA系统中传输。各县(区)要严格管理本单位的OA系统登录密码和密钥(KEY)以及电子公章密钥(KEY),确保账户安全。系统登录和电子公章密钥(KEY)不完善的单位可直接向自治区民政厅信息中心申请领取或换发,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做好本单位OA系统安装调试,确保线路畅通、系统正常运行。

三、OA系统办理公文主要用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的请示汇报类公文传输和办理。以下公文不得通过OA系统进行传输和办理:

(一)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文件;

(二)涉及人事任免审批过程的文件;

(三)涉及财政资金安排、追加预算的文件。

四、各县(区)尚未办理电子印章和公务用章的部门立刻与自治区民政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宗立;联系电话:0771-2815114。各使用单位如果遇到技术上的问题,请联系自治区民政厅信息中心。联系人:徐海峰;联系电话:0771-2815114、18107716807。

河池市民政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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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