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至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农生文带队赴河池市,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关键金属产业发展、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锋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金城江区、南丹县和巴马瑶族自治县,深入广西鑫锋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天铭药业有限公司、南丹县三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7家重点企业和项目现场,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产业链建设和项目推进等情况,并分别在金城江区和巴马瑶族自治县召开企业和部门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企业关于《条例》实施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及意见建议。

农生文充分肯定河池市贯彻落实《条例》取得的积极成效。他强调,要把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树牢法治思维,认真抓好《条例》贯彻实施,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要抓住建设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重大机遇,持续深化矿业权整合、企业招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绿色转型,推动关键金属产业提档升级、集群发展,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生态。要立足河池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找准发展方向,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构建具有河池特色和竞争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坚持扩大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强化金融创新、人才支撑及公共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降本增效。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新官理旧账”,扎实推进政府债务化解,统筹做好资产盘活、平台转型、账款清欠和项目谋划等工作,持续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会邦、市人大财经委及有关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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