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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6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河政土批函〔2026〕3号 )

2026/03/23 1.1w 阅读 30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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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27000080451153/2026-50634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河池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06日
标  题: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6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河政土批函〔2026〕3号 )
发文字号: 河政土批函〔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效力状态: 有效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6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河政土批函〔2026〕3号 )

2026-03-23 17:53     来源: 河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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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6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罗政报〔202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县黄金镇友洞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94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1656公顷、其他林地0.22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6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不得向列入国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自治区规定的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供地情况要及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