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举行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青海木里非法采煤警示教育片》。会议全面分析了该系统自开展打击整治自然资源领域非法采矿行为三年专项行动和涉重金属环境污染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以来,从案件办理,移送公安部门、纪检部门线索核查等方面工作,剖析了该系统单位和个人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顽疾。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当前矿产资源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针对存在的程序空转,执法底线失守;以罚代刑,职责严重缺位;作风腐化,腐败土壤滋生等问题。各县(区)局主要领导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亲力亲为,以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教育引导,以严格监督检查“三严”为抓手,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深化整治整改,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矿产资源乱采滥挖行为。
会议强调,要认真检视问题,完善监督机制。要严格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结合自然资源部门梳理出的矿山和盗采点目录清单,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彻底摸清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问题底数。要严格采取“七个一”的整治措施,全面推进打击非法采矿和涉重金属污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历史上盗采矿产资源问题突出的乡村、现有和关闭废弃矿山、盗采点的核查力度与检查频次,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将非法采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为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要求,针对矿产资源监管中存在问题,要从严从实抓整改,对徇私舞弊、包庇纵容的涉案人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对照《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关于“法律责任”规定的条款,对存在“法律责任”规定情形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要积极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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