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04/01 1.9w 阅读 327 点赞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河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要求,扛牢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利用干部职工全体会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时间开展干部专题学法,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目前,局党组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4次,组织系统内领导干部开展学法活动8次

(二)落实普法责任,广泛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印发《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刷《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5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手册5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手册1000份,结合入户走访、双拥宣传、适应性培训、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三)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行政执法。一是深化服务保障建设。完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项目,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退役军人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运行。二是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完成2024年转业军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三是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34场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169家企业参加四是扎实推进优抚和烈士褒扬工作。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参战民兵定期生活补助,完成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走访慰问活动。五是新时代双拥工作持续推进。顺利完成自治区双拥办组织的交叉检查任务,并向自治区推荐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

(四)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化解矛盾。一是攻坚矛盾化解用心化解退役军人优待证有关优待问题。二是依法依规解决利益诉求畅通诉求反映渠道,落实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制度,回应退役军人的现实诉求,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问题。三是强化政策落实督导。对退役军人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解决回应广大退役军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关切,依法依规保障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想方设法为退役军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二、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024年召开党组会12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2次,听取汇报2次,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并进行专题述法。研究制定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评议点评问题整改方案,点评反馈的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够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够深刻,缺乏主动性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有待加强。

(二)执行检查落实不够到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业务科室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仅1-2次,对县级行政执法情况掌握不够及时、全面,宣传解读不够深入。

(三)普法效果不够明显。由于经费紧张,法治宣传存在盲区死角,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普法形式单一,运用新媒体少,不具备吸引力,对领导干部、青少年、退役军人等重点学法对象没有做到“分类别、多层次、全覆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避免出现因行政行为不规范造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等情况。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活动,继续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军营”、现场集中宣传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增强服务对象对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积极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