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执法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河池市财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 河池市财政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
河池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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