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我市住房公积金2015-2016年度结息工作全面完成。本次结息的年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为2895个单位、13.83万名职工个人账户余额38.80亿元计付利息,结息总金额5368.12万元。所结利息已转为本金分别记入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内。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开始实行国家新的住房公积金利率政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的当年归集部分按活期利率、上年结转部分按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职工个人账户上不管是当年缴存,还是上年结转(历年)的住房公积金,均按2016年6月30日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计付利息。
以本年度实际结息数据测算,如按调整前的政策进行结息(本年缴存资金按活期利率0.35%、上年结转资金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0%),应付职工利息总额为3480.99万元,而按新政策(本年缴存和上年结转资金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实际计付利息总额为5368.12万元,增长了54.12%。新利率政策的实施,为职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有利于保障职工获得合理的存款收益,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即日起,我市职工可以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微信服务平台、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网点业务柜台、自助查询终端5种方式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计息情况和账户余额。此外,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7月15日开始通过邮政投递向缴存职工寄送年度结息对账单,请广大缴存职工注意查收并做好对账。如发现有错漏或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县(市、区)管理部查询对账。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