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为517名聘用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8.2万元。
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我市二级甲等医院,医护人员队伍庞大,在编职工300多人,聘用职工500多人,工资及福利均由该院自筹资金发放,在编职工已全部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由于近年来资金紧缺,加上聘用职工流动性大,该院一直未为聘用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今年5月,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开展“政策进单位”活动,到该单位与单位领导、职工座谈交流,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各项业务办理流程。通过座谈,该院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规定必须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这项制度,而这项制度对引进人才、稳定人才有着重要作用,并在座谈会上表示要筹集资金为全院全体聘用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实现全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标,让全体职工都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该院已于7月份为517名聘用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为聘用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体现了医院对职工的关爱,真正让聘用职工实现同工同酬,切实维护了聘用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构建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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