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我中心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日常业务、内部管理、服务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全面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坚持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通过以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强化内部管理,深化服务建设,为单位和职工群众就办事提供方便,以职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加强业务建设和窗口服务,稳步拓展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政策性个贷业务,推行“立即办、主动办、跟踪办、上门办、公开办”等“五办”便民服务措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不同的服务需求。同时,广泛开展丰富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倡导健康、阳光、有益身心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向心力、凝聚力,营造和谐融洽的文化氛围,实现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充分展示了中心良好的文明形象和干部员工的良好精神风貌。经市级文明单位创建验收组验收,我中心再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殊荣。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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