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和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的规定,我中心对未按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进行督促,但仍有部分单位未按时办理。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将未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1.华能河池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环江美村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巴马花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广西巴马玉真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5.罗城宜车美二手车有限公司
6.都安瑶族自治县鼎茂工程有限公司
7.都安福鑫建材批发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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