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桂建发〔2018〕1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中心起草了《河池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
二、意见提交途径:
1.邮寄至河池市金城江金城西路25-4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47000);
2.传真:0778-2299886;
3.电子邮箱:hczxgjk2293758@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河池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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