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范围,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桂建金管﹝2020﹞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30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1.邮寄至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4号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47000);
2.传真:0778-2299886;
3.电子邮箱:hczx2299886@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关于深入推进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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