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未发布和办理无住房抵押并收取手续费“公积金贷款”的声明

2016/10/12 6.8k 阅读 231 点赞

 近日,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我中心举报反映手机接到可以办理无住房抵押“公积金贷款”的电话或短信,询问后被告知,除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外加收取贷款额12%的手续费,本周末在金城江区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住房公积金缴存半年以上并提供身份证、公积金查询密码、收入证明等就可以办理。这种违反规定收取手续费公积金贷款是否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办理?

 经我中心调查核实,该短信为社会人员套用“公积金贷款”名义发布的信息,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带来混淆和误解,同时也损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公信力和名誉。因此,我中心郑重声明:

 一、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存在办理无抵押并收取手续费的“公积金贷款”,本中心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人员办理无抵押并收取手续费的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符合贷款条件职工需到我中心设在各县(市、区)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现行利率为:5年(含)以下2.75%,5年以上为3.25%),无浮动或自定利率,绝不能收取手续费或其他任何附加费用、物品等,请广大职工予以监督。

 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为个人秘密信息,在任何情况都不能对外泄露。

 四、我中心依法依规高效、便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人员发布“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咨询”等带有收取手续费的广告类信息或代理办理,希望广大职工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对此类广告信息和行为向我中心举报。

 五、发布此类广告信息的机构或人员误导职工并给我中心造成名誉损害,我中心保留依法追究责任权利。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