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直各高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共青团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方案》(桂教体卫艺〔2016〕4号)精神,为大力推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广泛、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定于2019年11月举办河池市第五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现就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足球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每个组别含男、女队。
二、小学组、初中组预赛由各县区教育局和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组织,竞赛规程由各县区制定,竞赛时间安排在2019年10月,具体时间由各县区确定。
小学组、初中组决赛由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联合组织,竞赛时间安排在2019年11月中旬,竞赛规程按《河池市第五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执行。
三、高中组预、决赛由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联合组织,竞赛时间安排在2019年11月下旬,竞赛规程按《河池市第五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执行。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提前做好竞赛各项组织工作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所参加比赛的组别上报承办单位:南丹县教育局(分组抽签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报,视为弃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及电话:韦革,13877898181;电子邮箱:13877898181@163.com。
附件:1.河池市第五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2.河池市第五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4日
附件1
河池市第五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南丹县足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南丹县高级中学
南丹县第一小学
南丹县第二小学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ー)小学组、初中组
小学组、初中组预赛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施,预赛要求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决赛由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联合组织,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至22日(11月15日下午3点在南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教练领队会),决赛地点为南丹县县城。
(ニ)高中组
高中组比赛由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联合组织。比赛时间为2019年11月 22日至11月 29日(11月22日下午3点在南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教练领队会),比赛地点为南丹县县城。
五、比赛分组
(一)小学组:男子组、女子组。
(二)初中组:男子组、女子组。
(三)高中组:男子组、女子组。
六、参赛人数
(一)高中组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其中一名兼任联络员),随队医务人员1名,运动员25名。
(二)初中组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其中一名兼任联络员),随队医务人员1名,运动员18名。
(三)小学组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其中一名兼任联络员),随队医务人员1名,运动员12名。
七、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河池市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在校学生(不含已毕业补习生)。
(二)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学籍证明及参赛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以上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参赛证在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后由组委会统一发放,运动员凭参赛证检录比赛。
(四)凡是查出参赛资格有问题的参赛队,取消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八、竞赛办法
(一)以每县(区)、市直高中为单位,原则上每个组别每个单位可组建1个队参加比赛,如多报需提出申请上报市教育局讨论后决定。各组别报名队伍少于3队,取消该组别比赛。
(二)各组别参赛队少于7个队(含7个队)进行单循环比赛。多于8个队(含8个队)进行分组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的办法。(淘汰赛如双方运动队在常规时间内战成平局,则直接采取罚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
(三)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不能排定名次,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规则与规定
(一)高中组(11人制)
1.参照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11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2.参照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全国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3.全场比赛时间为 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4.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可替换5+1名运动员(如不替换守门员每队可以替换5名运动员,替换1名守门员可以换6人,若替换2名以上守门员则同为可换6人)。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5.参加第一到第二阶段比赛的同一名运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计2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4场,并以此类推,根据出示次数加倍停赛场次。
(3)第一阶段比赛结束后,有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积自动清零。
6.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终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赛终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7.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8.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足球袜及守门员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表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比赛时须穿布面胶钉和皮面碎钉足球鞋。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9.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做出决定。
10.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二)初中组(8人制)
1.参照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8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2. 全场比赛时间为 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3. 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8名,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3个,则按实际比分计。
4.犯规与不正当行为。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罚出场。这条规则是和11人制规则的最大区别,说明8人制足球对于不论从各方向进行的铲球只要动作过大、力量过分都进行判罚。原则上不允许铲抢。
5.比赛中可任意替换队员,替换队员下场后仍可替换上场,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停赛一场。
6. 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足球袜及守门员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表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比赛时须穿布面胶钉和皮面碎钉足球鞋。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三)小学组(5人制)
参照国际足联最新《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结合本次比赛的情况,特对本次足球比赛竞赛规则作如下规定:
1.全场比赛时间为 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比赛使用4号球。
2.替换队员
比赛中,无论比赛进行中还是死球状态下,队员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替补交换,而且不用通知裁判员。替换队员进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
(2)除非特殊情况(如队员受伤)外,离场队员须由本方换人区离场。
(3)上场队员必须在离场队员完全越出边线后,方能从本方换人区进场。此刻,替补队员即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则变成替补队员。
(4)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5)被替换的队员可以再次上场参加该场比赛。
(6)更换守门员
a比赛中,任何替补队员都可以替换守门员。
b替换守门员可以随时进行,不需要考虑在死球状态下,也不需要通知裁判组,和其他队员的换人程序一致。
c如果场上队员和守门员互换位置,则必须在死球时通知场上裁判员方可进行。
d场上队员或替补队员替换场上守门员时,必须穿着守门员的服装,且背后的比赛号码必须还是自己原来的号码。
(7)出示红牌后的队员补充
在比赛中,当场上有队员被红牌罚出场,那么,只有经过场外助理裁判的允许,替补队员才可以在其同伴被罚出场2分钟后,从本方换人区补充入场。但有以下条件:
⑴如果场上人数多的一方在2分钟时间内攻入对方一球,则人数少的一方可即刻补充一名队员上场,不必满足两分钟的惩罚时间。
⑵但人数少的一方在2分钟时间内攻入对方一球,或者人数相等的情况下,某队攻入对方一球,则人数不变,比赛继续直至2分钟的惩罚时间结束。
3.暂停的使用
(1)每队在每半场有一次1分钟暂停的权利。
(2)如果比赛过程中有球队申请暂停,那么,半场比赛结束的时间则进行顺延,每一次暂停顺延1分钟。
4.中圈开球不能够直接得分
5.没有越位
6.累计犯规
每个队在半场比赛累积犯规达6次(含6次),犯规方将被判罚第二罚球点罚球,且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守方不可以排人墙;
(2)守方守门员必须留在本方罚球区内且至少距球5米;
(3)其他队员应在第二罚球点假想平行线后面、罚球区外,且至少距球5米,不可阻挡主踢队员。在球未踢出或触及前,不可越过假想平行线。
7.铲球犯规
无论是场上队员还是守门员,在与对方争抢过程中,从正面或背后铲对方的脚下球,无论铲到球与否;或者从对手的侧面进行铲球时,带有危险性或猛烈性的动作,无论铲到球与否,都应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
8.干扰守门员
比赛进行中,队员在无球状态下,在对方守门员的身前阻碍其在本方罚球区内的移动,应判罚间接任意球的犯规。
9.守门员接回传球
经过守门员传出的球未经过对方队员触及,该守门员在本方半场再次触及同伴故意传给他的球,则应被判罚间接任意球的犯规(若守门员在禁区外用手触球,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10.4秒钟规定
守门员在本方半场,用手或脚触及球或者倒地扑救球后控制球的时间超过4秒钟,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的犯规;运动员在发角球、任意球、界外球的时间超过4秒钟,都应判罚犯规,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或由对方重新踢界外球。4秒钟的计时裁判员应从防守队员退出5米之后开始读秒;防守队员如果拒不退出5米或者在球发出之前重新进入5米并干扰到对方的发球,则应受到裁判员的黄牌警告。
11.球门球
发球门球必须是守门员用手发球,直接发进球门不算得分(活动球时可以用脚踢,进门得分有效)。守门员发球门球的时间不得超过4秒钟,否则也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
12.界外球
界外球用脚踢,直接踢进球门不算得分;踢界外球时,脚不可以完全进场;球必须放稳在出界的地点,球可以压线,也可以在线外不超过25公分的地方,但不能够完全放在场内。
13.踢球点球
踢球点球决定胜负:当需要踢点球决定胜负时,所有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和替补队员都必须参与踢点球,其它要求和十一人制足球比赛一致。首轮双方各出3名队员轮流踢点球,如果在3轮结束后仍没有分出胜负,则进行1+1决胜,直至分出胜负为止。踢点球决胜时,双方人数必须对等。
14.换人区
换人区设在本方替补席前方,为5米宽的区域,且距离中线5米。上下半场双方交换替补席。
15.比赛中止
在比赛开始前,如果任何一队少于3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比赛将被中止,比赛结果由组委会裁定。
16.比赛服装
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足球袜及守门员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表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比赛时可以穿布面胶钉和皮面碎钉足球鞋。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奖励前八名队伍。不足8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30%录取。对获得前三名的球队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为每一名获奖运动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
(三)“优秀运动员”奖由各运动队推荐评选,其中,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按参赛人数的50%推荐评选,获得四至八名的运动队按参赛人数的30%推荐评选,其他队伍按参赛人数的10%推荐评选。“优秀教练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由组委会推荐评选。组委会将对获得各奖项的运动员、教练员颁发证书。
十一、比赛经费
(一)本次比赛各参赛队自备比赛服装、护腿板、球鞋及球袜,食宿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承办单位选派的裁判长、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食宿、差旅费以及比赛所需费用,均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二、报名及报到事宜
(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前(抽签时间:2019年11月1日下午3点在南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各代表队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南丹县教育局,联系人:韦革,电话:13877898181(邮箱:13877898181@163.com),并同时传送代表队所有人员(含领队、教练员、医务人员)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EG,每张照片不得大于90KB,要注明身份、姓名)1张。逾期报名者无效,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间:初中、小学组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8:00--12:00,高中组为2019年11月22日上午8:00--12:00;报到地点:南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报到时需交验运动员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户口本》或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以上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三、其他规定
(一)保险:参加本届足球赛的所有运动员、领队、教练员都必须由县(区)教育局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必须在比赛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要切实加强对本县(区)参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制订安全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比赛安全。
(三)各代表队自备6×9尺团旗一面,印有“XXX县代表队”或“XXX学校代表队”字样,颜色不限。
附件2
河池市第五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参赛队: (盖章) 领队:
教 练: 助理教练: 医务人员:
序号 | 运动员姓名 | 场上号码 | 场上位置 | 身高(cm) | 体重(cm) | 身份证号码 | 注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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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姓名: 联系电话(必须填):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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