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1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18〕7号),结合河池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情况,重点聚焦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推进情况、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详见附件 1)。
二、检查范围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县级全面检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3日至3月16日,各组到县(区)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通知。
五、检查主要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听取汇报相结合方式进行。市直学校全部检查,每个县(区)检查学校数不少于5所。每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至少 1 所,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 2 所。
六、检查组人员组成
第一组:检查金城江区、环江县和河池高中、河池市二高、河池市民族高中、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卫生学校、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组 长:张 毅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昌远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韦绍旺 市教育局基教科干部
(兼联络员,电话:18077891224)
第二组:检查南丹县、天峨县
组 长:文德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廖 华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兼联络员,电话:18107885536)
成 员:卢柯良 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第三组:检查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和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市三高)
组 长:韦联克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韦成规 市学生资助办主任
成 员:覃泽耀 市职教发展中心主任
刘文杰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兼联络员,电话18977888160)
莫卫提 市教育局安全办干部
第四组:检查都安县、大化县
组 长:韦立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滕 林 市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成 员:黄 铎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兼联络员,电话:13317785105)
第五组:检查宜州区、罗城县和河池学院附中、河池民族农业学校
组 长:张法林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伍 宁 市教育局计财科长
成 员:林 萍 市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兼联络员,电话:18977886669)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县(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主动配合检查组共同做好检查工作。
(二)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受检单位和学校增加负担。
(三)各县(区)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开学情况汇报和《河池市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统计表》(附件2---表1至表7)报我局基教科,联系人: 孙斌, 联系电话:2107155,电子邮箱:hcjyjjjk@163.com;教育督导室,联系人:刘文杰,联系电话:2109305,电子邮箱:hcsjygh@126.com。各检查组将受检学校的《河池市2018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表》(附件3)报我局安全办,联系人:莫卫提, 联系电话:2109693。
附件:1. 2018年春季开学检查主要内容
2. 河池市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统计表(表1至表7)
3. 河池市2018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表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
2018年春季开学检查主要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学校实验室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学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职校生均拨款制度。
6.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二、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8.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各保有校车县(区)的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0.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结合实际是否结合实际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3.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14.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5.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6.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六、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17.控辍保学“双线双包”工作体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并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
七、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
18.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制定出台本地政策文件或工作方案的情况,成立学区进展情况,已建成学区运行情况,未完成改革任务的地区工作推进计划。
八、“全面改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高中阶段攻坚计划等基础教育项目推进情况
19.地方资金落实情况、 2017年项目进展情况、2018年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等。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印发
(网络传输)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