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民发〔2021〕5号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推行“乡贤理事会”社会治理模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为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现将《推行“乡贤理事会”社会治理模式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池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4日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推行“乡贤理事会”社会治理模式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调动全市广大乡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赢得乡贤对家乡发展的支持和反哺,打造“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美丽乡村平台,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 年第四批改革典型经验(基层社会治理)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桂改办发〔2020〕17号)、《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 年第四批改革典型经验(基层社会治理)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河改办发〔2020〕2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党旗引领,构建依法治理、以德治理、民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善治新格局,充分发挥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特殊作用,凝聚起助推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工作目标
以“乡土、乡情、乡愁”为纽带,建立“乡贤理事会”,完善乡贤组织网络、乡贤工作机制,依托乡贤理事会,以“乡贤回乡建乡治村”为抓手,建立乡村治理“乡贤+”模式,引导广大乡贤在思想政治上站好位,在服务经济上增动能,在社会公益上做贡献,扩大“同心圆”,打造“同心牌”,为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新动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乡贤理事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和开展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在法律法规的要求内规范运作。
(二)坚持服务大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在助力乡村振兴、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乡贤理事会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重点在助力乡村公益、助力重点工程、助力乡村文明等公益慈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三)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乡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乡贤投身乡村振兴为示范引领,激励广大群众主动作为、奋发图强。
四、工作重点
(一)助力资本回乡。以“乡贤理事会”为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联谊等活动,引导在外乡贤回乡创业,促进产业资本回归,助推村屯产业升级,并做好项目落地对接和服务工作。
(二)助力智力回乡。广泛联系在外的高级知识分子和尖端技术人才,鼓励乡贤发挥建言献策和牵线搭桥等积极作用,将智力、技术和课题引回家乡。
(三)助力人才回乡。推动吸引在外创业能人回乡,积极融入村“两委”班子,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带动乡亲致富。
(四)助力生态提升。聘请一批乡贤担任名誉河(湖库)长、名誉林长,助力“净水净空净土”环境保护三大战役,聘请一批乡贤担任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理事直接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变家乡面貌,打造“蓝天碧水青山”,留住乡愁记忆。
(五)助力文化提升。引导和鼓励乡贤整理家(谱)训、村史、乡规村规民约,推动民风、民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引导乡贤示范群众,从对血脉传承的家族文化认同转化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鼓励乡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道德情操方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尺,通过宣传乡贤群体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人物、感人事迹,教育引导广大乡贤和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和学习践行。
(六)助力和谐提升。切实发挥乡贤的示范带头作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融洽干群关系。引领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发挥乡贤在推动基层民主协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乡村重大事项乡贤民主协商机制建设,引导乡贤参与乡村重大工程和重大事项管理。积极引导乡贤关注家乡民生公益事业的发展,慷慨解囊反哺家乡,支持家乡修桥修路、饮水安全、精准扶贫等公益活动。积极引导乡贤回乡捐资助学助教,聚焦于农村困难学生,关注并鼓励先进教师,彰显浓厚尊师重教氛围,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试点(2020年12至2021年3月)
市级以宜州区石别镇清潭村和安马乡索敢村良桥屯开展试点工作,各县(区)也要选择一两个基础好、乡贤多、群众支持的村、屯作为试点开展工作。
(二)全面铺开(2021年4月-11月)
在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基础上,全市各县(区)大面积铺开,力争建成村屯级乡贤理事会1000个以上,即每个县(区)建成100个以上的乡贤理事会。
(三)总结提高(2021年12月)
全面总结完善推广的实践及理论,并向上级报告推广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主动汇报争取支持。要积极主动地汇报当地党委、政府,争取党委、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
(二)强化领导主动作为。要加强对推行乡贤理事会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并安排一名副职统筹抓好此项工作。
(三)主动联系形成合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农业农村等相关工作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互助共赢。
(四)注重统筹全力推进。要将此项工作与当前的村(社区)“两委”换届、民政各项重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有效推动乡贤理事会在全市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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