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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河民发〔2020〕4号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系列 措施宣传贯彻力度的工作意见

2020/02/19 6.6k 阅读 380 点赞

河民发〔2020〕4号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系列

措施宣传贯彻力度的工作意见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

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2 号)、《关于印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 7 项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1 号)、《关于印发儿童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3 号)、《关于印发公共服务场所防控工作“十严格”等 4 项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4 号)以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做好自治区指挥部下发的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


系列措施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新冠防指〔2020〕25 号 )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的精准防控,现就全市民政系统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系列措施宣传贯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拓宽防疫宣传渠道。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宣传贯彻“十严格”措施纳入到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提出明确、严格、具体的要求,动员一切力量,利用一切阵地,采用一切形式,想尽一切办法,全面铺开、全面覆盖、全面宣传“十严格”系列措施。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十严格”系列措施,用最快的途径,用服务对象看得懂、听得进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服务对象人人知晓并遵守“十严格”措施。

二、继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管控工作。要严格管控进入机构的人员、物品和车辆,禁止快递、外卖等机构外人员进入,进入机构内的车辆要严格消毒。儿童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的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严防儿童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成为群体性感染爆发点。要进一步做好返工返岗返院人员的摸底排查,及时掌握本人及其家属身体健康状况,督促其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对于接触了敏感人群和居住在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小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隔离进行医学观察,不符合入院条件的暂缓返院。各级养老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严格做好因家庭无力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以及返岗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返岗返院隔离观察工作,严格戴口罩并按要求实行分餐制。

三、认真抓好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压实救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做好疫情期间的救助管理工作。各县(区)民政部门及救助机构要严格按照《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紧急通知》(民事字〔2020〕2号)规定程序,开展救助工作。针对存在暴露感染和传染他人风险的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要在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下,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转介处置、送医救治等工作,形成救助管理工作群防群治局面。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承担对救助机构疫情防控主要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坚决堵住防控工作漏洞。

四、抓实抓细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2号)要求,做好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大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村(社区)网格员、居民小组、楼门栋长等成员,协助做好健康监测、病例管理、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最大限度减少社区公共活动,坚决避免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和设施人员聚集;要通过村(居)务公开平台、大屏幕、宣传栏等媒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管理。积极探索用微信群、二维码、智慧社区APP等信息化手段助力社区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强大优势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动员凝聚作用,带动城乡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五、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对于急难对象,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群众报告救助线索后,应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核查情况,指导急难对象本人或家属、或村委会干部通过自助申请平台进行急难事项的救助申请,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先行救助,相关手续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

六、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资源优势,加强疫情防控常识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防治等工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业务活动管理,近期社会组织一律不得集中举办会议、培训、聚餐和其它公众聚集性活动。要加强慈善组织募捐活动的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募捐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

七、严格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程序。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细化防控措施,按规定程序制定遗体接收和火化处置预案。按照“登记—接运—确认—火化”流程,从简从速,速办速离。严格限制来办理丧事的每个家庭人数,要求进入机构的所有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询问所有人员目前的身体情况及有无来自疫情发生地或有无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在机构内划定固定区域给群众办事,不让办事群众随地走动。严禁举办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包括民营殡葬服务公司承接的服务都要严格禁止,要正式通告各服务公司,如不执行者一律不给进入殡葬服务场所)。要与同级卫生健康及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遗体接运、处置工作。

八、加强福利彩票行业防控管理。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通风、消毒、安全防护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覆盖、无死角。全市即开型福利彩票集中销售活动恢复营业时间以自治区民政厅正式通知为准。

九、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要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及时报市民政局办公室。各级民政部门、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切实压实防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按时、准确上报当日疫情防控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如有迟报、瞒报疫情等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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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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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