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转发《自治区民政厅转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河民函〔2020〕16号)

2020/02/19 1.8w 阅读 151 点赞

河池市民政局

转发《自治区民政厅转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各全市性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自治区民政厅转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民政厅转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134号)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2月18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