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民政局
转发《自治区民政厅转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各全市性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自治区民政厅转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民政厅转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134号)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2月1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