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民函〔2020〕18号 河池市民政局 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 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2020/02/23 1.3w 阅读 464 点赞




河民函〔2020〕18号


河池市民政局

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

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的通知》(桂民办函〔2020〕2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有关涉心理健康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单

2.《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的通知》(桂民办函〔2020〕27号)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4日

附件1


有关涉心理健康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单



  • 序号

    社会组织名单

    1

    河池市心理协会

    2

    河池市清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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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印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