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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民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收养评估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5/10/17 1.6w 阅读 22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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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民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收养评估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5-10-17 10:07     来源:河池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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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收养评估工作,确保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收养人进行评估,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43号)等规定,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收养河池市儿童福利院孤儿的1家庭(该家庭居住地为江苏省启东市)开展收养评估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报价。

一、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为两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项目内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民规〔20243号)有关要求,对申请收养家庭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收养动机、道德品质、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并最终出具真实、全面、规范的《收养评估报告如需开展融合情况评估,亦由受托机构负责。

三、报价人要求

(一)报价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3.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评估,或具备相关经验

4.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5.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况的报价人将被优先考虑

6.近三年内具有政府部门委托的收养评估或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服务经验(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7.拟投入本项目的评估人员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职业资格,或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最高价为人民币0.8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须对项目进行唯一且完整报价

(二)报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项目报价函(格式自拟需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如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事业单位法人可免于提供)。

4.符合本公告“报价人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人员资质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

5.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报价代表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成本、税费、利润、差旅杂费等,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六、报送方式  

请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信封上请注明“收养评估项目报价”字样)在报送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或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河池市儿童福利院(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61),联系人:李念红联系电话:07782202522,手机:13617781155

七、报送时间

所有报价文件须于20251024日前(含日)送达上述地址。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八、评选方式

(一)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二)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重如下:

评分项目

专业性

评估服务量

价格合理性

权重

50%

40%

10%

分值

50

40

10

评审结果将按程序报批后确定最终受托机构。

    特此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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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