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本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公示

2023/10/07 8.7k 阅读 384 点赞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一级) 补贴项目名称(二级) 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形式 本级是否经办业务 政策更新时间 主管部门 备注
一、民政社保类:
1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河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本级两城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2〕11号) 市本级及两城区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市本级及金城江、宜州两城区按300元/月·人给予补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按200元/月·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100元/月·人。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一次性补贴到个人 打卡 是 2022.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创业扶持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一次性发放 打卡 是 2022.1
3 创业扶持补贴 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对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一次性发放 打卡 是 2022.1
4 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困难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劳动预备制 培训) 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参加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期间,补贴标准为50元/人天。 一次性发放 打卡 是 2022.1
二、科教文卫类:
5 学生资助资金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               
2.《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下同)。其中,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
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涉农专业学生和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范围。中职国家
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
3000 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 2000
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三等为每生每年 1000 元,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每学期一次 一卡通 是 202212%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由所在学校具体发放。
6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               
2.《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3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
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全部纳入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范围。在分配国家助学金时结合我区实际适当向农村地区、脱贫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 3000 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
别困难的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2000 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三等为每生每年 1000 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每学期一次 一卡通 是 202212% 市教育局 由所在学校具体发放。
7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3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 资助当年度被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资助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检测对家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子女等。 区内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一次性发放
一卡通 是 202212% 市教育局 由所在学校具体发放。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